结论: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负债需区分
共同债务和
个人债务处理,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一般个人偿还,
发生纠纷可先协商,不成则
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判断
婚姻存续期间的
债务性质十分关键。
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者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这些都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需用
共同财产先进行清偿;
当共同财产不足时,夫妻双方协议如何偿还,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倘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不过,若
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婚姻
债务纠纷,夫妻可先自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小胡借了一笔
数额较大的钱,小胡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小丽认为这笔债务是小朱个人名义所借,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应由自己偿还。而小朱觉得夫妻本就应共同承担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小朱以个人名义借款且数额较大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若债权人小胡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小朱和小丽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应按夫妻共同
债务处理;若无法证明,则由小朱个人偿还。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