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一般不能直接向第三者索要
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无过错方应向有过错的配偶主张。
但第三者行为构成
侵权,如侵害他人
名誉权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时,无过错方可基于
侵权责任向其索赔。
法律解析:
婚姻中,配偶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若一方过错导致
离婚,无过错方依据法律能向过错配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而第三者不属于婚姻
法律关系主体,现行法律没有明确支持向第三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然而,当第三者实施了
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等符合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的行为,且给无过错方带来严重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就可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向第三者索赔。
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不清楚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系夫妻关系。在
婚姻存续期间,小李与小胡发展成不正当关系。小朱发现后精神受到极大打击,小朱认为是小胡破坏了自己的家庭,遂直接向小胡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小胡则认为自己并非婚姻关系主体,小朱无权向自己索赔。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而言,婚姻中无过错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应向有过错的配偶提出,因为配偶间有互相忠实义务,一方过错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本案中小朱应先考虑向小李主张
赔偿。
2、第三者并非
婚姻法律关系主体,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可向第三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若小胡的行为不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小朱直接向小胡索赔缺乏法律依据。但若小胡存在侮辱、诽谤等侵害小朱名誉权等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行为,给小朱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小朱可基于侵权责任向小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