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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状况中给小三的钱不能被要回去

时间:2026.02.1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财产赠与小三,若为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回;
若为赠与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返还。
法律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其赠与他人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所以另一方有权要回。
而个人财产的所有人对财产有独立处分权,能自主决定财产赠与。
像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款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属于赠与人个人财产,赠与人赠与小三,配偶无法主张返还。
如果遇到此类财产赠与纠纷,难以判断财产性质及自身权益,可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与小静发展为不正当关系,并将自己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赠与小静。小丽发现后,要求小静返还该房产,小静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而言,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有权要回。但本案中,小朱赠与小静的房产是其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小朱的个人财产。
2、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有独立处分权,可自主决定将财产赠与他人。所以小丽无权要求小静返还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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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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