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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标准下个人需承担的金额

时间:2026.02.12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973人
律师解析:
结论:
车祸赔偿个人承担金额受事故责任划分、保险情况和赔偿项目影响,责任不同、保险覆盖情况有别,个人承担金额也不同。
法律解析:
在车祸赔偿中,责任划分是基础。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会明确各方责任比例,分为全责、主责、同等责任和次责。
保险赔偿遵循先交强险后商业险的顺序,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承担。
若未购买商业险或超出保险限额,个人就要承担剩余部分。
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多种费用。
具体金额上,全责时若保险赔付后还有缺口需个人全部承担;
主责承担70%-80%;
同等责任承担50%;
次责承担30%-40%;
无责则通常无需个人赔偿。
道路情况复杂,车祸发生难以预料,若遇到车祸赔偿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车辆发生碰撞,交警介入调查后出具事故认定书,判定小朱负主责,小李负次责。小朱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小李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事故造成小李受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赔偿项目。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了赔偿,商业三者险也按责任比例赔付了一部分,但仍有部分赔偿金额未覆盖。小朱和小李就剩余需个人承担的赔偿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事故责任已由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小朱主责通常需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小李次责承担30%-40%。
2、保险赔偿遵循先交强险后商业三者险的顺序,若未投保商业险或超出保险限额,个人需承担剩余赔偿。此次事故中,保险赔付后剩余的赔偿金额,小朱和小李应按责任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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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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