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吗
时间:2026.02.10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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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外部转让
股权,通常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考虑到人合性。
转让股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三十日未答复视为同意。
半数以上不同意,不同意股东应买,不买则视为同意。
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多个股东主张时,先协商比例,协商不成按
出资比例。
章程另有规定的,依章程办。
案情回顾:小胡是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他欲将自己的
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小丽。小胡按规定书面通知了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然而三十日期满后,部分股东未答复。此外,还有小许和小静两位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双方就购买比例协商不成。该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无特别规定,由此引发一系列争议。
案情分析:1、未答复的股东视为同意转让,小胡可向小丽转让股权。
2、小许和小静主张优先购买权,协商不成应按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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