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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继父可不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时间:2026.02.0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50人
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后继父能否要求支付抚养费分情况,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且继父不同意继续抚养,由生父母抚养,继父不负担;
形成长期稳定抚养关系且继父愿意继续抚养,可协商,继父无强制要求生父母支付的法定权利,有约定按约定,纠纷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当继父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离婚时继父若不同意继续抚养,从法律层面,生父母对自己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所以此时仍由生父母承担抚养责任,继父不再负担抚养费。
若继父与继子女形成长期稳定抚养关系且继父愿意继续抚养,因继父对继子女抚养是基于自愿和亲情伦理,并非法定义务,所以继父没有强制要求生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法定权利。
不过若双方就抚养费有约定,那么按照约定执行。
当出现抚养费纠纷时,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小朱是小丽孩子小胡的继父,此前小朱与小胡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离婚时,小朱不同意继续抚养小胡,要求小丽独自承担小胡的抚养费,小丽认为小朱也应分担一部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继父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离婚时继父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不再负担继子女抚养费。本案中小朱不同意继续抚养小胡,所以小胡应由小丽抚养,小朱无需再负担抚养费。
2、继父对继子女的抚养基于自愿和亲情伦理,并非法定义务,小朱无强制要求小丽支付抚养费的法定权利。若双方就抚养费有约定,可按约定处理;若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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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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