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男方
离婚后诋毁女方,侵害女方
名誉权,女方可依法维权。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自身社会评价不被非法侵害的权利。
2.若男方诋毁致女方社会评价降低,女方可先和男方沟通,要求停止
侵权。
3.沟通无果,女方收集书面、视听、
证人证言等
证据,
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
4.处理时及时
固定证据,维护自身权益,法院会依证据和情况判定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为发泄不满,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诋毁小丽的言论,称小丽在婚姻期间有诸多不道德行为。这些言论在他们共同的社交圈子中广泛传播,导致小丽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给小丽带来极大精神困扰。小丽多次要求小朱停止诋毁,但小朱置之不理。
案情分析:1、名誉权是公民维护自身社会评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小朱诋毁小丽的行为若造成小丽社会评价降低等损害后果,可能构成对小丽名誉权的侵害。
2、小丽先尝试与小朱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她可收集小朱诋毁的相关证据,如社交平台的书面材料等。之后,小丽能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朱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
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法院会依据证据及具体情况判定小朱是否侵权及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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