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倒闭要
清算偿债,先付清算费、职工
工资等,再依次缴税、偿还其他
债务。
2.财产够偿债,按序支付;
不够则进入
破产程序,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清理财产。
3.普通
破产债权按比例受偿,如资产100万、负债200万,受偿比例50%。
4.通常股东以
出资额或股份为限担责,若滥用权利损害
债权人利益,需
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共同经营的公司倒闭,需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后,发现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遂进入破产程序。法院指定管理人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此时,债权人小许和小丽发现小朱曾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转移公司资产以逃避债务,便要求小朱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倒闭后应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清偿所欠税款和其他债务。若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则进入破产程序,普通破产债权各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本案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债,进入破产程序符合规定。
2、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
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小朱存在滥用行为,小许和小丽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有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