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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供车的情况应该怎么弄

时间:2026.02.0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448人
律师解析:
1.确定车辆归属,若判归一方,该方负责供车;
若判归另一方,原供车方继续供车可视为代垫,能要求对方偿还。
2.若车辆属共同财产且已分割,供车款按比例分担,如卖车价款平分,供车款也同比例分摊。
3.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供车方式,可签补充协议明确责任;
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如一方不担供车款,另一方可起诉追讨
明确车辆归属和供车责任,协商无果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辆车,由小朱负责供车。后两人离婚,对于车辆归属和供车责任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车辆应归自己,自己继续供车;小丽则觉得车辆应归她,且供车款两人应按比例分担。双方就供车方式无法协商一致,小丽还拒绝承担她认为应分担的供车款。

案情分析:

1、车辆归属是确定供车责任的关键。若车辆判给小朱,小朱继续承担供车责任;若判给小丽,小朱继续供车则可视为代垫款项,有权要求小丽偿还。
2、因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已分割,供车款应按比例分担。如车辆卖得价款平分,供车款也应按此比例分摊。
3、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供车方式,明确各方责任义务。现协商不成,小朱有权起诉小丽,要求其支付应分担的供车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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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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