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股权精选解答 > 离婚后个人名下持有的股份怎样处理

离婚后个人名下持有的股份怎样处理

时间:2026.02.07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280人
律师解析:
1.若股份属夫妻共同财产,先确定其价值。
双方可协商分割,比如一方拿股份,另一方获补偿。
2.协商不成则评估作价分割。
若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股东。
3.若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按同等条件购买,法院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
若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股东。
处理时要遵循法律和公司章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小朱名下持有某公司股份。双方就该股份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将股份归自己,给予小丽一定补偿;小丽则希望直接获得部分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二人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本案中该股份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先确定股份价值。因双方协商不成,可进行评估作价后分割。
2、若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小丽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小丽可成为公司股东。最终分割要遵循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敏律师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