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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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没写借条,那可不代表你和别人之间的借款就不算数。实际上只要你能拿出其他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借款确实发生过,那么法院还是会认可这笔借款关系是有效的。打个比方说,你没写借条但是你有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有人能帮你作证,还有就是你可以把当时借款的过程录下来等等,这些都是能让法官相信你说的是真的,从而认定借款关系成立的证据。

预售许可证缺失的期房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于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合同效力之影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商品房卖方如若未能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便不得与买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对此类合同,应一律认定为无效。

写了欠条,即使没写借款日期,那也是有效的。虽然没写日期可能有点麻烦,但只要欠条上写清楚了双方的身份、借款总额、用途和还款方式,法庭一般都会承认它的效力。法院会根据欠条的内容和其他相关证据,来确定到底有没有借款这回事,以及具体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代理协议的效力取决于代理人行为的合法性。当代理人严格按照授予的权限行事时,签订的协议有效并具约束力。一旦代理人超越权限、无权代理或代理权已终止,所签协议则无效。

未在合同中注明日期通常不影响其效力,除非合同类型需特定时间点生效。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取决于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一致,且不违反法律道德。对于有生效条件的合同,须满足所有条件后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