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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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对方全责,受害者有权获得全面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依据固定收入或近三年平均收入)、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及营养费等。伤残者可索要残疾辅助工具和赔偿金,死亡者则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人均收入标准)。误工损失以受害人固定收入或参照相近行业平均薪资计算。死亡赔偿金基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可在对方全责但未赔偿时,选择公安交管部门调停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调停基于双方协商,诉讼则提供司法保障。如调解不成或义务人不履行,可进一步诉诸法院。法院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保险公司需在强制险范围内先赔,超出部分由侵权责任人全额赔付。

交通意外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介入调查并出具鉴定文书,并可能调解双方争议。受难者可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参与调解,加快赔偿进程。若肇事方拒绝配合,受难方可向法院提起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确保获得全额保险金。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民事诉讼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交通意外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介入调查并出具鉴定文书,并可能调解双方争议。受难者可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参与调解,加快赔偿进程。若肇事方拒绝配合,受难方可向法院提起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确保获得全额保险金。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民事诉讼的重要性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