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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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六百八十条吧,这个条款告诉我们借款合同里如果没说要付利息,或者是说的含糊不清大家也都搞不明白的话,那就要按照地方习惯,比如交易方式呀,交易规矩再加上现在银行或者其他借款机构的大概年化利率这些因素来确定到底该不该给利息了。但是注意,如果借贷人都是普通人的话,就当成他们没有利息好了。

起诉嘛,肯定得满足一些条件,比如你得有明确的诉讼要求和你说的那些事儿的原因及细节啥的。比如说,如果你欠钱有利息的话,那这个就可以算是事实和理由的一部分。所以就算你们之间没写借条啥的,只要能证明你确实借了钱以及利息是怎么算的,那借款的或者借给你钱的人都能用这条法律条款去法院告你。

根据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这一条规定,就是说你如果在签的借款合同里头没说要给利息或者说了但说得不够清楚,大家也没法再商量出个结果的话,那这个利息就得看你们那儿或者你们平时怎么做生意,还有市场上的利率等等这些因素来决定了。所以就算你手上没有借条,只要能证明你确实借过钱,而且那个借款合同里面有提到利息的事儿,法院就能根据这些情况来判断到底应不应该给你算利息。

要是你从别人那儿借钱,那得记住,这利息得受法律管着。要是你们签的借款合同里边没说要给多少利息,也没说清楚该怎么算,而且你们双方又商量不好怎么办的话,那这利息就得按地方的规矩,或者说按你们当时交易的方式、习惯什么的,再看看当时的市场利率等等东西来算了。就比如说,咱们老百姓之间借钱,要是没明明白白地说好利息是多少,那就当是没利息好了。

民间借贷有时候是不需要有借条就可以的。只要我们能证明这个债务关系,就行了。但是要是真没借条的话,法庭可就难办了。特别是关于“利息”的那点事儿,得看情况才能分辨。这里我给大家科普一下:首先,如果借款人和放款人之间没有明文的利息约定,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24条,放款人提出要收利息的,法院是不能支持他的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