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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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网络购物侵权的话是需要进行举证的,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是原告主张一个请求的话,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一定的举证材料的,而不是直接随意主张。

网络购物纠纷管辖权为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所在法院。若买卖双方对管辖权有特俗的约定、且约定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在网络购物纠纷发生之后,可以向管辖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网络购物纠纷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需要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在签订的网络购物合同中有明确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以合同为准。

网购消费者不满意的网络维权方式有要注意保留证据;对网购时的商品销售页面必须截屏保存;与卖家的对话(如阿里旺旺对话)必须保留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将网购过程全部进行截图,并对实物进行拍照取证等。

民诉法司法解释有规定,以买受人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