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股东没
出资,先看
公司章程里对出资时间和方式的规定。
要是没按章程出资,公司能催告在合理时间内缴。
催告后还不出资,公司可经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已出资股东有权让不出资的补缴,还得担
违约责任。
公司欠债,
债权人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没出资范围内对
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打官司要收集出资协议、章程、催缴通知等
证据,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保障公司正常发展。
案情回顾:小胡作为公司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多次催告后,小胡仍未出资。公司遂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小胡股东资格。已出资股东要求小胡补缴未出资部分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公司对外负债,债权人要求小胡在未出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由此引发一系列争议。
案情分析:1、公司有权依据章程规定及法定程序,催告股东出资并在其未出资时解除股东资格。
2、已出资股东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补缴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以维护自身权益。
3、债权人在公司负债时,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4、
诉讼中相关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关乎各方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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