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在医疗中,没尽到医疗技术的高度注意义务,技术有过失,违背当时医疗水平,导致患者人身受损,要担责。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医疗机构及人员行医时,没充分告知患者病情、提供有用建议、保守秘密或未经同意采取医疗措施等,违反职业良知和伦理义务,需担
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医疗机构用了有缺陷的药品、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
人身损害,要承担
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因身体不适前往某医院治疗,医院在对其治疗过程中,未充分告知病情,也未提供有用医疗建议,同时还未保守病情秘密,小许认为医院的这些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双方
产生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医院是否构成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案情分析:1、若医院确实存在未对小许充分告知病情、未提供及时有用医疗建议、未保守秘密等行为,那么医院违反了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尽的注意义务。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此情况下医院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
赔偿范围和数额需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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