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可被提议解散,条件如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公司经营困难损股东利益且无法解决时,可诉请法院解散。
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因熟悉运营,认为
符合条件可提议。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
监事,因监督职责,有权在法定事由下提议。
提议后,一般要经法定程序,由法院审查裁决。
案情回顾:小胡、小丽、小静三人共同
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公司出现经营管理困难,继续
存续可能使股东利益受损。小胡作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认为符合
公司解散条件,向小丽、小静提议
解散公司,但二人不同意。小胡遂欲通过法定程序,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同时,公司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小何也认为公司应解散,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小许也持有相同看法,他们也各自有着后续的行动打算。
案情分析: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小胡,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解散公司。
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小何,基于对公司运营情况的了解,若认为公司符合解散条件,可提出解散提议。
3、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小许,因有监督公司运营的职责,在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时,有权提议解散公司。最终是否解散公司需由法院审查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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