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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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让受害者陷入错误认识。3.受害者因为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遭受了财产损失。以上三个方面构成了诈骗罪的判定标准。

在合同诈骗案中,主犯在犯罪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他们策划、组织并指挥了主要犯罪活动,或者亲自实施了严重的犯罪行为。从犯则处于次要地位,他们对犯罪活动提供了从属支持,可能是根据指示协助主犯,参与程度和影响力相对较小,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行为人在网络中实施诈骗,通过编造谎言、隐瞒真相等手段,让受害者误解并做出错误的财产处理。最后,犯罪分子非法获取了受害者的财物,且数额达到了法律量刑标准,构成了网络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