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倘若人民法院所作出之裁决存在误判情况且该裁决尚未正式生效,当事人有权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发起申诉,如若已然超过上诉时限,则需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继续提出申诉。若当事人认为当地人民法院存在任何违反公正的行为,可向地方检察机关投诉检举。上诉权乃是法律赋予每位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当事人应当尽其可能加以行使。

若本院先前判决存在错误,需经内部评估后向审判委员会提出,决定是否再审。各级法院有权纠错,可暂停原判决执行,重新组成合议庭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可提审或指派下级法院再审,并监督下级法院审判活动,确保及时纠正错误。

若本院先前判决存在错误,需经内部评估后向审判委员会提出,决定是否再审。各级法院有权纠错,可暂停原判决执行,重新组成合议庭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可提审或指派下级法院再审,并监督下级法院审判活动,确保及时纠正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的执行,然后重新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