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能确定具体
侵权人的,由该侵权人担责,如某户居民故意抛物伤人,就由其负责。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给予补偿,之后可向侵权人追偿。
3.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要承担未履行义务的
侵权责任。
4.经调查仍难确定侵权人的,除业主外,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管理人要在合理范围担责。
高空抛物责任认定要依具体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路过一栋居民楼时,被高空抛下的一个花盆砸中受伤。警方介入调查,难以确定具体是哪一户居民所为。该居民楼的物业服务企业小许公司,平时未在小区内设置任何关于防范高空抛物的警示标识,也未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小朱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以及小许公司承担责任,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根据法律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该居民楼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给予小朱补偿,并且他们补偿后有权向真正的侵权人追偿。
2、小许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设置警示标识和安装监控设备等,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人
民法院应判决其在合理范围内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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