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被冒名
办银行卡,银行审查不严有过错,需担责
赔偿。
若造成客户资金损失,银行要全额赔偿,如
盗刷金额。
2.若导致客户不良信用记录,银行要协助消除,并赔偿合理
经济损失,像无法贷款的额外费用。
3.客户可先和银行协商赔偿,协商无果,收集非本人签字办卡文件、
报案记录等
证据,
起诉银行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发现自己名下莫名多了一张银行卡,且卡内有资金被盗刷的情况,同时其个人信用记录也出现不良记录。小朱认为是有人冒名办理了该银行卡,银行在办卡时审查不严,应承担责任。小朱与银行协商赔偿事宜,但银行认为自己已尽审查义务,拒绝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被冒名办银行卡,银行存在审查不严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案中银行在办卡时未严格审查,存在过错。
2、因冒名办卡导致小朱资金被盗刷,银行需全额赔偿该被盗刷款项。同时,冒名办卡给小朱造成不良信用记录,银行有义务协助小朱消除不良记录,并赔偿因不良记录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小朱可收集非本人签字的办卡文件、警方报案记录等证据
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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