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偷税漏税处罚有这些: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还得并处
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如此做,数额较大的,按前款规定处罚。
多次实施且未经处理,按累计数额算。
经通知补缴税款等,已受
行政处罚,一般不追究
刑责,五年内受过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案情回顾:小何经营一家公司,在税务申报中,多次故意隐瞒收入,少列支出,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导致少缴大量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税务机关发现后,下达追缴通知。小何补缴了部分税款,但仍有部分未缴清,也未缴纳
滞纳金。税务机关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考虑是否追究其
刑事责任。
案情分析:1、小何的行为构成偷税漏税,因其故意隐瞒收入等手段少缴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
2、根据规定,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小何未完全履行,所以需进一步考量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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