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故意伤害致死是
公诉案件,法院受理后通常要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
2.若案件可能
判死刑、
附带民事诉讼或存在法定情形,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特殊情况需再延长,要报最高法院批准。
3.检察院
补充侦查后移送法院的,法院重新计算
审理期限。
4.
简易程序案件,法院应在受理二十日内审结;
可能判超三年
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琐事发生争执,小朱一时冲动将小李打伤,小李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案作为故意伤害致死的公诉案件被法院受理。庭审过程中,检察院认为部分
证据需补充侦查。法院原本按正常流程应在两个月内宣判,但因检察院补充侦查,审理期限受到影响。此外,辩护方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而检方认为案件复杂不宜简易程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故意伤害致死属公诉案件,通常法院受理后应在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但本案因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需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关于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不过本案检方认为案件复杂不宜简易程序,若最终不适用简易程序,则需按照普通程序的审限规定进行审理。若案件存在可能
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法定情形,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还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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