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子拍卖时相关权益人可提异议。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要在执行终结前书面提出。
2.若觉得法院拍卖
违法,
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可在合理期限内向
执行法院书面提异议。
3.法院收到异议后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就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则驳回。
4.对裁定不服,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在裁定送达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以此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的房子被法院拍卖。在拍卖过程中,案外人小丽认为该执行标的存在问题,在执行终结前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同时,当事人小朱认为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也在合理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了书面异议,由此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案外人小丽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其在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提出书面异议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在收到其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2、当事人小朱认为法院拍卖行为违法,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同样符合法律规定。若小朱对法院针对其异议作出的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申请复议,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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