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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营运货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1.20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175人
律师解析:
1.酒驾营运货车,即饮酒后开营运机动车,会被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
2.醉驾营运货车,交管部门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能重考,重新取得后也不能再开营运车。
3.酒驾或醉驾营运货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吊销驾照且终生禁考。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营运货车司机。一天晚上,小朱参加朋友聚会,饮酒后心存侥幸,仍驾驶营运货车上路。途中,交警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测小朱属于酒驾营运货车。后来,又有司机小胡醉酒驾驶营运货车被查。更有司机小丽饮酒后驾驶营运货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小朱饮酒后驾驶营运货车,应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小胡醉酒驾驶营运货车,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小丽饮酒后驾驶营运货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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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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