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事责任:
清算组在清算时,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让公司或
债权人受损,要进行
赔偿。
像没按规定通知债权人,使其无法及时申报债权而遭受损失。
2.
行政责任:
若
不按规定报送清算报告,或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有重大遗漏,
登记机关会责令改正;
隐匿财产、在报表上
造假等,会被要求退还财产并罚款。
3.
刑事责任:
清算组成员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侵占财产构成
犯罪的,会被依法
追责。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组成清算组对某公司进行清算。清算过程中,他们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小丽申报债权,导致小丽未能及时申报债权遭受损失。同时,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时隐瞒了部分重要资产信息。小静发现后向相关部门反映了这些情况。
案情分析:1、在民事责任方面,清算组的小朱、小李、小胡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小丽,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小丽造成了损失,他们应对小丽承担
赔偿责任。
2、在行政责任方面,清算组不按规定报送清算报告且隐瞒重要事实,公司登记机关可责令其改正。若存在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
虚假记载等情况,还会被责令退还财产、处以罚款。
3、若清算组成员小朱、小李、小胡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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