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判定公私款混存是否构成
挪用资金,重点看有无擅自挪用单位资金、侵犯其
使用权的行为。
2.主体须是公司、企业或单位工作人员,不符则不构成
犯罪。
3.未经批准挪用,像用于个人投资、偿债等,可能构成犯罪。
4.挪用用途和时间很关键,非法活动不论情况,营利活动数额大,其他用途数额大且超三月未还,都可能入罪。
5.司法中结合资金流向等判断,公私款混存需靠财务记录等明确资金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他将单位资金与个人资金混存于同一账户。一次,小朱未经批准将单位账户里的资金用于偿还自己的
个人债务。单位发现资金异常后,怀疑小朱挪用资金,而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公私款混存,没有故意挪用资金。双方就小朱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定小朱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首先要看主体,小朱是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挪用资金罪主体要求。
2、小朱未经合法批准将单位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存在擅自挪用单位资金的行为。
3、从挪用资金的用途和时间看,此行为属于用于个人用途。还需明确挪用金额是否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司法实践中要结合资金流向、使用目的、归还情况等,通过财务记录、银行流水等
证据明确资金性质和流向,才能准确判断小朱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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