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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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下,可以启动代位追偿程序。代位求偿权指的是,当保险标的因第三方受损引发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后,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在肇事逃逸事件中,如果已经投保且责任明确归属于肇事方,那么保险公司将在赔偿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权。

要是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了,而且还没拿到赔偿,你就可以用“代位追偿”这个招。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会帮你去追第三方要赔偿,先把钱赔给你,然后再找肇事方要。这其实就是保障了你的合法权益。就比如你车买了保险,也正常交了钱,那保险公司就得先赔你,再去追着肇事方要。

当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时,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代位求偿是指保险人在进行赔付后,代替被保险人向肇事第三方进行追偿。由于逃逸属于第三方的过失行为,如果你的车辆受损且购买了车损险,那么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向逃逸者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