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逮捕后侦查
羁押:
一般不超两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一个月。
2.四类特殊案件:
如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等,期限满未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两个月。
3.可能判十年以上
刑罚:
依前规定延长期满未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可延两个月。
4.
审查起诉:
检察院应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可延十五日,
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
5.审判阶段:
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延三个月。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重大
犯罪集团案件被逮捕。侦查初期,
侦查羁押期限已到两个月,案件仍未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然而,一个月后案件依旧复杂,由于属于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又延长两个月。但对小朱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面规定延长
期限届满仍未
侦查终结,再次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两个月。审查起诉时,检察院在一个月内未能作出决定,因案件重大复杂延长十五日,还进行了两次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审判阶段,法院在受理后因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才宣判。
案情分析:1、侦查羁押期限方面,一般为两个月,小朱案件因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后因属于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两个月,又因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2、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一个月内未决定,因重大复杂延长十五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3、审判阶段,法院受理后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宣判,也符合法律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