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收养赡养精选解答 > 养非亲生的孩子该怎么去处理

养非亲生的孩子该怎么去处理

时间:2026.01.16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275人
律师解析:
1.收养非亲生子女,建立合法收养关系要满足条件并办手续。
收养人需无子女或仅有一名子女,有抚养保护能力,无医学禁养疾病,无不良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2.收养要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登记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登记前要公告。
3.收养关系成立后,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规定。
不想抚养不能遗弃,要联系民政部门合法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一直渴望有个孩子,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养了一个非亲生的孩子。但小朱并不清楚建立合法收养关系的相关规定,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将孩子留在身边抚养。一段时间后,小朱因经济压力不想继续抚养,想把孩子送回原处,却遭到对方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若想建立合法收养关系,需满足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法定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小朱未办理登记,收养关系不合法。
2、即便不想继续抚养,也不能随意遗弃,应通过合法途径,如联系民政部门妥善处理。小朱直接想送回孩子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要求。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