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民间借贷精选解答 > 民间借款不还,诉讼费收取方式是什么

民间借款不还,诉讼费收取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6.01.14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447人
律师解析:
1.民间借款不还纠纷属财产案件,诉讼费按比例分段累计交。
2.诉讼请求金额不超1万,每件交50元;
超1万至10万部分,按2.5%交;
超10万至20万部分,按2%交,以此类推。
3.一般原告先预交诉讼费,案件审结后败诉方承担。
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定各方负担比例。

案情回顾:

小朱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李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后,小朱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小李多次催讨无果,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朱偿还借款8万元。小李在起诉时需预交诉讼费,双方对于诉讼费最终由谁承担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即便自己败诉也不应承担全部诉讼费。

案情分析:

1、本案属于民间借款不还纠纷,为财产案件,诉讼费应按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小李诉讼请求金额为8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8万元的部分即7万元按照2.5%交纳,经计算诉讼费为50+(80000-10000)×2.5%=1800元。
2、通常原告小李先预交诉讼费,案件审结后,若小朱败诉,一般由小朱承担该诉讼费;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负担比例。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