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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的婚姻,金钱纠纷要如何解决

时间:2026.01.14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40人
律师解析:
1.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法律上认定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金钱纠纷需区别处理。
2.共同所得收入与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能证明出资比例就按比例分割,无法证明则由法院结合实际,考虑贡献等因素分配。
3.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赠与,未结婚可主张返还;
日常消费性赠与,通常不能要求返还。
4.发生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依事实和证据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未领结婚证便共同生活。期间,二人共同购置了一辆车,小朱称自己出资70%,小丽则坚称双方出资各半,但两人均无法提供确切出资证明。此外,恋爱时小朱为表心意,赠与小丽一枚价值不菲的钻戒,后两人感情破裂,小朱要求小丽返还钻戒,小丽认为这是赠与不应返还,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对于共同购置的车辆,因属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由于双方无法证明各自出资比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小朱赠与小丽的钻戒,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较大数额财物,现双方未结婚,小朱可主张返还。若为日常消费性赠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钻戒不属于日常消费性赠与,所以小朱的主张有法律依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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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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