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事故争议中,患者要证明自己到该
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及与机构存在
医疗服务合同。
2.医疗机构需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且自身无
医疗过错,实行过错和因果关系推定。
3.患者主张医疗机构诊疗过错
赔偿,要证明机构或人员有过错、诊疗与损害有因果关系。
4.因药品等缺陷或不合格血液致损,患者可向相关提供方或医疗机构索赔。
案情回顾:小朱到某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一段时间后身体出现不适。小朱认为是该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导致自己受到损害,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医疗机构则坚称自身医疗行为无过错,与小朱的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小朱作为患者,需举证证明自己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以及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
合同关系。若小朱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的
赔偿责任,还需对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2、医疗机构要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
举证责任,即实行
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若经鉴定等程序确定是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小朱损害,小朱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该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