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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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有效性问题探讨在没有签订书面合约的情况下,达成了口头协议,那么这个口头协议仍然具有效力,除非存在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约的例外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双方决定缔结合同时,他们可以自由选择使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亦或是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所谓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能够以实体形式呈现出所载内容的媒介。

合同签署后,经双方真诚协商的口头修订,如无相反规定,具有法律效力。若主合同规定变更须书面形式,需遵照执行;否则,无明确说明的口头修改也具约束力,需创设补充协议以明确。

口头约定的合同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具法律效力,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要求书面订立。合同制定可采用多种方式,如文书签署、谈话、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不仅限于合同书,还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可反映内容的形式,以及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查阅调用的数据电文。

口头约定的合同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具法律效力,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要求书面订立。合同制定可采用多种方式,如文书签署、谈话、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不仅限于合同书,还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可反映内容的形式,以及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查阅调用的数据电文。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中介合同签订后口头变更部分条款有没有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没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