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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有哪些情形是不予立案的

时间:2026.01.11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081人
律师解析:
未达标准不立案
各地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认定不同,若未达当地规定的较大标准,像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通常不构成诈骗罪,不予立案
证据不足难立案:
报案人若无法提供证明诈骗行为及金额等关键证据,公安机关可能因证据不足不立案。
民事纠纷不涉刑:
正常经济往来、合同履行问题等民事纠纷,未涉及诈骗犯罪构成要件,不按诈骗罪立案
过了时效不追诉:
犯罪行为过了法定追诉时效,如数额较大追诉时效五年等,不再追诉,不予立案。

案情回顾:

小许报案称被诈骗,但公安机关经审查后未予立案。小许认为自己遭遇了诈骗,提供了一些交易记录等证据。公安机关认为,小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诈骗事实,且该行为可能属于正常经济往来中的争议,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同时也不确定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所以未予立案。

案情分析:

1、若小许提供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诈骗行为及金额等关键事实,根据证据不足情形,公安机关可不立案。
2、若该行为本质是正常经济往来争议,属于民事纠纷,未涉及诈骗犯罪构成要件,也不符合立案条件
3、若诈骗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当地规定数额较大标准,按照未达立案标准情形,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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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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