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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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判死缓在监狱的服刑年限被宣告缓期执行死刑之人必须入狱至少服满十五年。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规定指出,只要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曾有意犯罪,那么在两年期满之后,原本的死刑将被减轻为无期徒刑;倘若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在两年期满后,可将刑罚进一步减轻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这两种情况下,所剩刑期至少也得有十五年。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通常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这种刑罚的罪犯,缓刑期满后,若改判无期徒刑,那么至少要服刑二十五年;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至少也要执行二十年。这两项规定对于确保刑罚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度非常重要,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死缓限制减刑的罪犯,考验期结束后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服刑至少得有25年;要是减成25年有期徒刑,最少也得服刑20年,都得按照法定程序,严格裁定。

对于那些被判处死缓且限制减刑的罪犯,在缓期执行完毕后,若减为无期徒刑,那么他实际服刑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五年;而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那他实际服刑的时间则不得少于二十年。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同时也体现了对刑罚公正性和合理性的追求。严惩的同时,也兼顾了公正与合理。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需至少服刑15年才可能获释。死缓期满后,若未犯故意罪且行为良好,有望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可能被减为25年有期徒刑。涉及严重暴力或恐怖活动案件者,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低于25年或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