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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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个欠债人不幸去世了,但是你欠的钱还没到还款日期的话,那就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它的第五百八十条告诉我们,如果你死前没法继续履行这个欠款合同,那就得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

当你欠别人钱没还,人家就可以去法院告你让法院帮忙要回来。如果你就是不还,那人家真的就可以请法官来强行执行,好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时候,法院就会按照你被起诉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来帮他们找到相关的解决方法,比如查封你的财产,扣留你的东西,甚至卖掉它们之类的,就是为了让债主能拿到应得的那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继承人在对其所继承的财产进行分配时,应以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税款及债务。这就意味着,若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尚未到期的债务被认定为属于其应当承担的债务范围之内,那么继承人便有义务以其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来履行这部分债务的清偿责任。

当借款人无力全额还款,可通过协商分期偿还。若协商无果,债权人可诉诸法律途径,如起诉或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判决执行,查封、拍卖资产。若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程序终止。若有担保人,债权人可追索其责任。

未婚同居期间的债务责任归属主要依据债务性质区分:共同生产和生活方式产生的债务视为共同债务,按比例分担;对共同子女抚养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对各自亲属养育的债务属个人责任。恋爱中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一般由借款者承担,特殊情况例外。债务归属还取决于债务是否为共同生活所需。共同财产需为同居期间所得且符合法律规定,用于债务偿还。债务处理时,债权人有权向共同生活债务人追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