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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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我们是有民法典保护的。根据里面的第九百八十五条,假如有个人得到好处却不是靠合法途径拿到的,那他就要把这个好处还给别人。不过,这条法律也说了,有三种情况是例外的,比如“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这种情况就不行。如果有人欠你钱却不肯还,那就是他没尽到还债的责任。如果这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应该还债,却故意不还,那就可能会被认为是“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

要是你遇到了别人欠了你钱却一直赖着不肯还的情况,别担心,你完全可以去人民法院告他们,让他们乖乖把钱还给你。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写起诉状有点儿费劲的话,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到时候人民法院会帮你记录下来,然后告诉那个欠你钱的人。如果那个人还是死活不肯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书来还你钱,那么你就可以去找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就能用法律手段逼迫他还钱了。

当然是要有证据。比如说,借据、银行汇款记录呀等等。如果你们当时签了借款合同,而且上面还有关于哪个法院来处理这个案子的规定,那你就得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去找那个法院告他;但如果合同里并没有这样的条款,那你就得去被告所在的地方或者是合同执行的地方的法院去告他。所以说,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你就可以去法院告他,让他还你的钱。

夫妻俩人一起签了名儿,或者其中一个在事情过后来又同意了这笔债,这种情况下欠下的债就得算作两个人的共同债务。还有就是在结婚期间,有一方用自己的名义给家里花销的钱,比如买菜,交水电费之类的,这种也算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这个欠债的人的另一半并没有参与到签字或者追认这个事儿里头来,而且这个债也不是为了家里过日子花的,那基本上就可以说这笔债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在提出诉讼时,需严格满足四项有限制性标准,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作为原告即必须要与相关案件具有明确且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