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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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界定的关键在于证据。权利证明(如专利证、商标证、著作权证)是首要的,直接证据(如侵权产品、销售记录、宣传物料截图)也不可或缺。此外,办理公证文书可进一步增强证据的法律效力,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也可作为补充。

需要先明确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像是专利、商标、版权等;其次,该违法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再次,损害和侵权行为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最后,侵权者主观上常常存在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知识产权侵权的要素包括: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如经济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涉及假冒商标、销售假冒商品、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等七类行为。这些行为的量刑标准会根据犯罪情节、违法营业额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情节较轻的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可能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法律规定,知识产权纠纷的起诉或上诉权有时效限制,自权益受侵害及对方知晓之日起不超过三年。此举旨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公平正义,避免过期时效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