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文件中是否提到农村集体土地不用交土地使用税的具体条款?
[律师回复]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确实有明确政策。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第六条,其中明确规定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不属于征税范围。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两点:第一,如果农村集体土地被用于非农业建设(比如开办企业),且土地性质已转为建设用地,就可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二,如果是村委会等集体经济组织自用的办公用地,目前也是免征的。建议您可以先确认土地的具体用途和性质。如果确实属于农业用途的集体土地,按规定是不用缴纳的。如果遇到税务部门要求缴纳的情况,可以要求其出示具体依据。保留好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以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