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职工本人
月工资×40%配偶外的其他亲属=死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如死亡职工的配偶或配偶外的其他亲属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则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亲属有多人的可累加,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
工资。备注:职工因公死亡所能享受的上述3项
赔偿,但也有区分:1、
伤残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内因
工伤导致死亡的,上述1、2、3项待遇全部享有。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享受上述第1项、第3项待遇,第2项则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