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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登记程序

对于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对于香港同胞须持有: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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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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