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俗称
打官司,是指
司法机关和案件的
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处理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民事、经济、
行政诉讼有三个基本阶段,即
起诉、审判、执行。
刑事诉讼还包括侦查。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基于
诉讼法所确定的
权利和义务,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活动。
申诉是当事人等在案件的
诉讼程序已经结束,法院的裁判已经生效并执行后的请求,不意味着审判监督程序的开始,不必然引起再审程序,也不能停止原判决的执行。申诉只有在符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某种情形,才会引起再审程序,法院才应当重新审判。 上诉是在叙事诗上过程中,
上诉人针对
一审法院尚
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的诉讼活动,不论理由如何,必然引起
二审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