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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侵权行为所侵害的财产不是普通的财产,须是一种特定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侵害一般的财产不会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在受到侵害的特定纪念物品中,须具有人格利益因素。


第三,财产所具有的这种人格利益因素来源于与其相对应的人的特定关系,双方当事人在这一特定关系中赋予了特定的物的人格利益因素。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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