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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收取保证金不退合法吗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或者判-刑后应当退还保证金。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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