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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


(一)严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上路行驶,违者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


(二)严禁无驾驶证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违者扣留车辆,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严禁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违者处200元罚款。


(四)严禁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违者处200元罚款;严禁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违者处50元罚款。


(五)严禁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违者处2000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


(六)严禁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违者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七)严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违者处50元罚款。


(八)严禁驾驶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农用三轮车上路行驶,违者处200元罚款。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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