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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审向哪里申诉

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二)原判决;(四)原判决;(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要在裁定或判决两年内提出申诉,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一)有新的证据、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缺席判决的,管辖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六)原判决。也就是申诉时效不断地叠加;(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十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法院都会裁定不受理,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裁定的、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足以推翻原判决。两年过后除非发现原判人员有枉法裁判的行为才可提出申诉申诉必须符合十三个条件之一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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