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
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
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 一是,需要孩子父母
协商一致,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是,需要材料到
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个别地方的公安局要求父母均同意孩子
改名的公证文书。 所需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父母双方签字。
父母离婚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如一方不能到场的,由公证机关出具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 2、父母双方和
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
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 3、父母亲
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 4、父(母)
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5、
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
复印件); 7、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
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