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白
劳动合同中签字,单位没有盖公章后改的日期,该
合同无效。合同即不符合
劳动合同法对合同必备条款约定,也违背了真实意思的表示。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是否
有效期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
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