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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 追缴

公安局(经侦大队)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管辖下列案件: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第140条—148条。


(2)走私案,《刑法》第151条—155条。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案,刑法第158条—169条(其中第163条第3款规定的案件由检察院管辖)。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刑法》第170条—191条(其中第183条第2款、第184条第2款、第185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由检察院管辖)。


(5)金融诈骗案,《刑法》第192条—198条。


(6)危害税收征管案,《刑法》第201条—209条。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第213条—219条。


(8)扰乱市场秩序案,《刑法》第221条—230条。


(9)侵犯财产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职务侵占案和第272条第1款挪用资金


在生活中我们要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不盲目投资,不轻信投资的高回报,就不会给自己带来太大的经济损失,如果自己的资金被骗就叫及时的向公安机关保安,并提供足够的证据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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